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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结构吊钩

简要描述:本公司主要生产C型吊具、冶金吊具、平衡梁吊具、柔性吊带、扁平吊装带、复合吊装绳成套索具、钢丝绳吊具、复合钢丝绳吊具、特种钢丝绳吊具、橡胶复合钢丝绳吊具、环形柔性吊带、两头扣柔性吊带、环眼柔性吊带、双扣加保护柔性吊带、起重链条成套索具、引纸绳、注塑绳、软梯、安全带等几大系列、上百种规格的产品,等您来选购!

  • 产品型号:各种规格
  • 厂商性质:生产厂家
  • 更新时间:2024-07-07
  • 访  问  量:548
详细介绍

吊钩的技术要求:

1、购置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等技术文件方可使用;重要部门采购吊钩如:铁路、港口等,吊钩出厂需严格检验(探伤)。

2、吊钩不得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;吊钩缺陷不得焊补;吊钩表面应光滑,不得有裂纹、折迭、锐角、毛刺、剥裂、过烧等缺陷。

3、可在吊钩开口短距离处选定二个适当位置打印不易磨损的标志,测出标志的距离,作为使用中检测开口度是否发生变化的依据。

4、吊钩材料可选用20优质碳素钢或吊钩材料DG20Mn、DG34CrMo等锻造制成,严禁使用铸造吊钩。板钩的材料一般应用A3、C3普通碳素钢,或16Mn低合金钢

5、自制吊钩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 10051.1-88~GB 10051.5-88的规定(新标准:GB10051.1-2010~GB 10051.5-2010)

6、板钩钩片的纵轴,必须位于钢板的轧制方向,且钩片不允许拼接。

7、板钩钩片应用沉头铆钉铆接,而在板钩与起吊物吊点接触的高应力弯曲部位不得用铆钉连接。

8、板钩叠片间不允许全封闭焊接,只允许有间断焊。

9、对已进行过超负荷试验的吊钩应作报废处理。

 

1、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,以1.5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。

2、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的吊钩,以2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。

3、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,不应有任何明显的缺陷和变形,开口度的增加量不应超过原尺寸的0.25%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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